檢方提抗告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更裁3千萬交保
桃園地方法院裁定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三千萬元交保。(資料照)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林妻林梓安涉嫌虛構美國軍政府將接管台灣情事,吸金超過7億元,桃園地方法院10月3日裁定夫妻倆交保後,檢方抗告,桃園地方法院今天開庭,仍裁定兩人交保,交保金分別提高到3000萬、2000萬元。
桃園地檢署5月間指揮桃園市調處搜索林志昇夫妻豪宅,搜出1億3000萬餘元現鈔,檢方7月9日偵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林志昇夫妻等6人,當時收押中的林志昇夫妻、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建物與土地所有權人游象敬,都由桃園地方法院續押。
桃園地方法院10月3日裁定林志昇夫妻、游象敬分別以1000萬、700萬、300萬元交保,交保後每天晚間八點以前需向在地派出所報到,讓檢方詫異並提出抗告,今天開庭。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林志昇等人沒有外國國籍,海外的基金會等帳戶經檢方強制執行後已無逃亡的經濟後盾,加上他們依照規定每天前往派出所報到,沒有逃亡與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裁定3人交保,但交保金額分別提高為林志昇3000萬元、林梓安2000萬元、游象敬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