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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父多次性侵 量刑時向法官求情「沒人照顧阿嬤」

可憐幼女遭父性侵,量刑時還為了阿嬤向法官求情!(記者蔡彰盛攝)

可憐幼女遭父性侵,量刑時還為了阿嬤向法官求情!(記者蔡彰盛攝)

2018/10/24 18:34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少女小美(化名)15歲起就慘遭生父多次性侵,新竹地院法官審畢量刑時,小美透過社工向法官求情,表示儘管他是獸父,但還是她爸爸,不能說沒有養育之恩,加上父親還要照顧年邁的阿嬤,進監牢後阿嬤就沒人陪了,希望法官可以網開一面,最後法官受到感動,僅判刑4年8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在女兒小美國三升高一的暑假時,與小美母親離婚,竟趁機將房門反鎖,強壓女兒脫去衣褲性侵得逞,去年3月又在房內抓住小美的手,命她不得亂動,先撫摸胸部與下體,再強行性侵得逞,事後小美因反抗過程中身體多處成傷,經友人陪同送醫治療。

去年8月陳男在房內又想性侵小美,她用手撥開父親狼爪,並將父親一把推開,但陳男還是撫摸女兒胸部、大腿並強抱得逞,經小美嚴厲拒絕及警告才罷手。後來小美因不堪遭父親多次性侵、猥褻,只好告知生母,經母親陪同報警。

法官認為,陳男身為人父,竟為逞一己私慾,罔顧倫常,致女兒身心受創,然而小美在全案審理前,就曾透過社工表示,不希望父親進去關,希望從輕量刑,而審理時小美當庭拜託法官「可以不要判那麼重嗎?雖然我很難過,但他還是我爸爸,而且他照顧我那麼久了,還要照顧奶奶,如果他去關,奶奶就沒人陪了!」

最後法官受到小美感動,加上陳男犯後坦承不諱、且無前科,最後法官依成年人連續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原本最重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僅對陳男判刑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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