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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投資越南房產吸金1.7億 貽信開發負責人夫婦遭訴

不動產土地開發公司「貽信開發建設」,涉嫌以投資國內法拍屋及越南不動產為由,保證年息6%到7%,違法吸金1.7億餘元,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銀行法,起訴負責人吳彥諄、其妻張玉珍等9人。(資料照)

不動產土地開發公司「貽信開發建設」,涉嫌以投資國內法拍屋及越南不動產為由,保證年息6%到7%,違法吸金1.7億餘元,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銀行法,起訴負責人吳彥諄、其妻張玉珍等9人。(資料照)

2018/10/03 19:1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不動產土地開發公司「貽信開發建設」,涉嫌以投資國內法拍屋及越南不動產為由,保證年息6%到7%,違法吸金1.7億餘元,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銀行法,起訴負責人吳彥諄、其妻張玉珍等9人。

起訴指出,2015年7月起,37歲吳彥諄與擔任貽信公司執行長的33歲張玉珍夫妻,透過舉辦說明會方式,游說民眾投資國內法拍屋及越南不動產,宣稱投資年息6%到7.2%,2年保證回本,最低投資單位10萬元,首期投資超過20萬元,可成為公司會員,招攬其他人投資,可享個人投資本金首期3%回饋金。

投資人還能登記成為購買土地、房產的債權人,不少投資者覺得好賺,成為公司業務,再賺拉下線的3到12%佣金。去年4月,其中1名投資「貽信」的會員,在LINE群組質疑「投資都有風險,怎麼可能穩賺不賠,有意退出投資」,遭其他成員踢出群組,因退出得付4成違約金,他投資100萬元,只能拿回60萬元,憤而向檢調檢舉。

檢調介入調查,「貽信」讓投資人登記為債權人的土地、房產,價值都不高,且每筆都有20名以上的債權人,若屆時公司負責人捲款而逃,這些土地、房產根本無法賠償投資人損失。2年吸金1億7830萬餘元,受害者達百人。

開庭時,吳男等人坦承違反銀行法,但表示錢都投資在購買土地上,檢方依今違反銀行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罪起訴吳男、張女及另7名公司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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