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纏訟6年多 林益世今早發監執行
林益世今報到發監執行。(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纏訟6年多的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賄案,最高法院先針對1580萬元來源不明財產的部分,判林益世2年徒刑確定;今早林益世將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今早10點5分,林益世穿著白襯衫、黑褲,在妻子彭愛佳及諸多親友的陪同下,抵達北檢執行科報到;因陪同林益世前來的親友,與在場媒體爆發激烈推擠,險些發生衝突,就連北檢執行科的金屬探測門,都被擠歪。
至於林益世被控在立委及行政院秘書長任內,收受爐渣業者地勇公司陳啟祥6300萬元賄款、向陳啟祥索賄8300萬元未遂等涉貪污的部分,已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中。
戶籍地設於高雄市的林益世,原應向橋頭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但他考量妻小都住在台北,為求親人探監方便,請求由北檢執行發監。
此案是由特偵組(已裁撤)於2012年10月25日偵結起訴,並具體求處無期徒刑;犯罪事實有3區塊,一是林益世在立委任內,收受陳啟祥6300萬元賄賂,協助地勇取得契約;二是擔任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向陳啟祥索賄8300萬元未遂;三是1580萬元的不明來源財產。
針對林益世親人涉案部分,林母沈若蘭於案發後,燒毀95萬美元贓款,並將1800萬元現金裝袋,綑綁磚塊沉入水池,被依湮滅隱匿刑事證據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
林妻彭愛佳、舅舅沈煥章及沈煥瑤等3人被控洗錢的部分,因一、二審都判無罪,最高法院依速審法規定駁回檢方上訴,3人無罪確定。(10:18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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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今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記者錢利忠攝)
林益世今報到發監執行,一度爆發推擠。(記者錢利忠攝)
林益世抵達北檢報到發監執行,陪同親友與媒體爆發推擠,金屬探測門被擠歪。(記者錢利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