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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鎖匠打鑰匙偷走機車 偷兒落網還拖朋友下水 判關40天

法官認為,蕭男所說是辯解之詞,依觸犯竊盜罪判處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法官認為,蕭男所說是辯解之詞,依觸犯竊盜罪判處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2018/09/13 14:41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蕭譜先前年11月初在輔仁大學周邊,想偷車代步,便找來不知情的鎖匠,謊稱鑰匙遺失,請他打鑰匙,隨後將機車偷走。事後遇警方攔查,發現他騎乘贓車,將他移送法辦。蕭男為求脫身,竟佯稱機車是陳姓友人偷的,自己並不知情。檢警調查,案發當時陳男並不在場,戳破謊言。基隆地方法院判處蕭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檢警調查,蕭男與鄭姓友人於2016年11月5日下午,行經輔仁大學附近時,發現一輛125機車,想要占為己有,蕭男先向友人商借手機,找到附近鎖匠電話後,騙對方自己的鑰匙遺失,急需用車,請他幫忙先打一把鑰匙。

鎖匠到場後,不疑有他,幫蕭男打了一把機車鑰匙,供他使用,蕭男得手後便騎出回到基隆,將贓車拿來代步。車主發現機車被偷,立刻報警,警方也即刻將相關紀錄上傳到警政系統,請各地警方協尋。

6天後,蕭男騎車過七堵地區,警方意外發現他騎乘贓車,便將他攔下盤查,帶回派出所偵訊。

蕭男起先謊稱機車是向陳姓友人的朋友商借,不知道是贓車,可能之間有誤會,但移送到地檢署時又改口宣稱,車子是朋友偷的,跟他無關,說詞反覆。

法院審理時,找來陳男作證,但陳男發現自己竟被蕭男誣陷,否認犯行,案發當時也未到過輔仁大學,更不認識失竊車主。

法官認為,蕭男所說都是辯解之詞,依觸犯竊盜罪判處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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