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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選董事長未獲教育部同意 國語日報聲請假處分遭駁

圖為國語日報位在台北市福州街大樓。(資料照)

圖為國語日報位在台北市福州街大樓。(資料照)

2018/09/05 17:0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教育部拒絕同意國語日報改選董事長為蔣竹君,遭提告撤銷行政處分;至於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方面,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定國語日報並非由合法代表人提出聲請,今裁定駁回,可抗告。

國語日報今年2月12日藉臨時董事會、選出蔣竹君等17人擔任第20屆董事;隔月5日舉行第20屆首次董事會,再選舉並決議蔣等11人擔任該屆常務董事、董事長則由蔣當選。

但教育部經核備兩次會議記錄,認國語未依民法第32條暨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10點第2項規定、也未依教育部規定修正報社捐助章程,拒絕同意變更。

不服的國語日報提訴願並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希望在本案確定前、先由法院裁定暫予核備會議紀錄。

北高行稍早發布新聞稿解釋,依報社章程規定、國語日報代表人為董事長,且無論選聘或解聘董事長或董事均應由教育部准許,一旦董事長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代理。

法官認為,依法人登記資料可知,報社代表人為林昭賢非蔣竹君,雖報社也將蔣當選第20屆董事、常務董事及董事長等會議紀錄,送交教育部核備,但未經核准,且常務董事間也未互推蔣代理林執行董事長職務。

因此,依民法、監督要點、章程等規定,蔣在報社提出本件聲請時並非合法代表人,經法院命補正證明文件卻又逾期迄未補正,於法不合情況下,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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