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兒繳50萬緩起訴 有檢座怒批:遇名人兒就拿錢放人
吳宗憲兒子「鹿希派」吳睿軒(右)開玩笑要「炸台北市政府」,被以支付公庫50萬為條件,獲緩起訴1年處分。有基層檢查官不以為然,批評「碰到藝人兒子就拿錢放人」。(資料照)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吳宗憲兒子「鹿希派」吳睿軒開玩笑要「炸台北市政府」,士林地檢署今天上午傳他到案,下午就以支付公庫50萬為條件,依恐嚇公眾罪處分緩起訴1年。有部分基層檢察官對此不以為然,認為司法對付小老百姓毫不留情,碰到藝人兒子就拿錢放人,這樣的結果無法使民眾信服,呼籲高檢署應發回,命令起訴。
擔任臨時工養家的柯姓男子,去年5月帶妻子看醫生,因為醫生建議吃火龍果,見附近一台機車踏板上掛著3顆,竟順手偷手,夫妻倆雙雙遭士檢起訴。法院傳喚2名證人,還將妻子送精神鑑定,全案歷經整整1年才審結,柯男遭依竊盜罪罰6000元,妻子則因精神疾病獲判無罪。
71歲胡姓老翁流浪街頭,去年11月疑因肚子餓,徒手竊取他人種植的A菜1把,價值約10元,警方獲報後將他逮捕到案,儘管被害人見他可憐,表明不願追究,士檢仍將他起訴,全案目前仍在士院審理中。
部分檢察官質疑,這兩起案件都是社會底層的人犯案,動機也堪稱可憐,卻都遭司法嚴厲對待,吳宗憲兒的行為容易造成模仿效應,對社會危害其實更大,卻能付錢了事,顯然不公平,因全案仍需依職權送再議,他們呼籲高檢署應發回命令起訴,不該留情。
但也有檢察官指出,蔣家第四代蔣友青遭台北美國學校退學,多次恐嚇要「屠殺全校」和「要放炸彈」,最後遭依恐嚇公眾罪判刑6月,易科罰金18萬定讞,而吳睿軒需繳公庫50萬,幫國家多賺32萬,結果還算可以接受。
士檢對此回應,社會底層的人犯小罪,檢察官若覺得很可憐,許多都直接職權不起訴,也不用罰錢,並非特別禮遇權貴,由於不同的檢察官想法不盡相同,不同的犯案情節也無法類比,因此仍尊重個別檢察官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