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司機撞死1家3口 打悲情牌「日領800」養全家卸責
無照駕駛又超載,奪3命,東男被判3年5月。(記者顏宏駿翻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1命抵1年?發生在去年10月24日,無照駕駛的聯結車司機東俊仁,行駛國道三號龍井路段,因超載失控,衝過內側護欄侵入對向車道,導致迎面而來的林姓駕駛和妻女共3人死亡。東俊仁為規避刑責,在案發時竟冒用其兄之名「東俊宏」頂替,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終結,今天東俊仁因業務過失致死部分被判3年2月徒刑;偽造文書部分則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該案在審理時,家屬認為東男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受害家屬無法彌補的傷害,要求法官從重量刑,但東男在法庭上以「我只是一個日領800的貨車司機」卸責,但法官考量被告家庭情況,只判處上述之刑,當時承辦此案的員警感慨,「幸福的小三口」,一夕之間化為烏有,連賠償都沒有,如今撞人的無照司機又來自窮苦的家庭,兩個家庭破碎,司法能否彰顯正義,引人深思。
無職業駕照的東俊仁(26歲)駕拖板車行經國三南下189公里處,突失控撞斷分隔島鐵柱,衝向對向北上車道,高速衝撞疑要北返桃園住處,由男子林世韋(41歲)駕駛奥迪轎車,載妻子張雅怡(35歲)及7個月大的女兒,轎車全毀,林男一家三口受困車內,拖板車打橫佔滿北上車道,H型鋼散落一地,
林家3人均重傷不治,東男只受輕傷,但因無照駕駛又超載,已明顯違規,還用哥哥名字頂替,被害家屬向法官要求從重量刑,但東男向法官說,「我只是一個貨車司機」,日領800多元,家裡有1名剛滿9個月的孩子,太太、父母、妹妹都由他照顧、扶養,他有和解之意,但現在「無能為力」,只希望能「分期償還」賠償金。
但兩造尚未談及賠償多少。法官認為被告有悔意,也有和解之意,因此判處上述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