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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樓搶案纏訟32年 蘇炳坤再審獲判無罪

蘇炳坤(右二)認為冤情未雪、人死留名,主張「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提出新事證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獲准,高院今宣判,蘇炳坤無罪。可上訴。(記者王藝菘攝)

蘇炳坤(右二)認為冤情未雪、人死留名,主張「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提出新事證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獲准,高院今宣判,蘇炳坤無罪。可上訴。(記者王藝菘攝)

2018/08/08 09:0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竹家具商人蘇炳坤,32年前被控搶銀樓,判刑15年定讞,雖獲總統特赦,但他認為冤情未雪、人死留名,主張「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提出新事證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獲准,高院今宣判,蘇炳坤無罪。可上訴。

蘇炳坤案發生於1986年,纏訟至今32年,經過檢察總長4度提非常上訴、蘇炳坤5度聲請再審後,今年1月終於獲高院裁准再審,創下司法紀錄。經高院半年來重新審理,宣告無罪,而今天宣判庭也罕見開放媒體進入法庭攝影、拍照,也寫下司法新頁。

即使前總統陳水扁已在2000年12月特赦蘇炳坤,以政治方法為蘇解套,但因蘇炳坤曾為此入獄2年半,他向法院聲請冤獄賠償,都遭駁回,理由是蘇並非獲法院判決無罪,不符合「冤獄」賠償的法定要件,無法獲賠。前年在冤獄平反協會等團體協助下,第5度聲請再審。

蘇炳坤現年已68歲,1986年、他36歲時,新竹市發生「金瑞珍銀樓」搶案,主嫌郭中雄落網後,在警察逼供下,咬出蘇炳坤是共犯,無論蘇炳坤如何辯解自己未涉案,最終蘇仍被法院判刑15年、郭被判16年定讞。

不過,蘇炳坤拒絕含冤入監執行,經傳喚、拘提不到而被發布通緝,最終仍被捕到案,入獄服刑2年半。蘇炳坤不甘被構陷,4度聲請再審,檢察總長也4度提起非常上訴,但都被法院駁回。

另一方面,蘇炳坤也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承辦此案的檢、警等人確實有違法之處;最終,2000年底前總統陳水扁宣布特赦蘇炳坤「罪、刑全免」,卻無助於蘇請求冤獄賠償,蘇炳坤因此堅持再審,爭取完全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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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炳坤(左一)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獲准,高院今宣判無罪。(記者王藝菘攝)

蘇炳坤(左一)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獲准,高院今宣判無罪。(記者王藝菘攝)

蘇炳坤(左三)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獲准,高院今宣判無罪。(記者王藝菘攝)

蘇炳坤(左三)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獲准,高院今宣判無罪。(記者王藝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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