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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槍殺運將冤獄9年 林金貴再審獲判無罪

坐冤獄9年,林金貴(前中)再審案2審判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坐冤獄9年,林金貴(前中)再審案2審判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2018/08/07 09:4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男子林金貴涉嫌槍殺運將,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後因有林是短髮與兇嫌長髮不符等新事證,被法院裁定再審並釋放,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合議庭認為罪證不足,改判林無罪,可上訴。

據了解,2007年5月9日,高雄鳳山王姓運將遭人槍殺死亡,警方循線逮捕林金貴,依殺人等罪嫌移送法辦,林嫌行凶後離開現場,被監視器拍到,經3名目擊證人指證,加上林又提不出有利的不在場證明,2010年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定讞。

林金貴喊冤,寫信到冤獄平反協會求助,去年4月間,冤獄平反協會發現,殺運將凶手的長相是「長髮蓋耳」,但林在案發前2個月理短髮,當時有拍大頭照,若頭髮欲生長2、30公分達長髮蓋耳,至少需1年,林並曾二度聲請再審被駁回。

直到去年4月20日,高雄高分院始裁定准予再審並釋放林金貴,其理由是林為短髮與監視器拍到兇嫌長髮不符外,另據中研院以3D鑑定方式交叉比對兇嫌畫面及林3張照片,認為不是同一人的可能性較高。

2審合議庭認為檢方所提證據,無法證明林涉案,所以判決無罪。

對法院判決無罪,林金貴只簡短表示感謝大家幫忙。(9:54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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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冤獄9年,林金貴(前中)再審案2審判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坐冤獄9年,林金貴(前中)再審案2審判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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