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竹市議員鍾淑英 持手機砸秘書長遭提起公訴

新竹市議員鍾淑英。(取材自臉書)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國民黨新竹市議員鍾淑英去年11月到市府索取人事資料,認為遭秘書長陳章賢擱置;鍾見他不在辦公室,竟將其桌面文件及電腦掃落地上。陳返回請她入室闢談遭拒,雙方僵峙,鍾憤而拿手機朝他的身上丟擲,過程經媒體披露,新竹檢方主動剪報偵辦,並調閱監視器比對議員及相關證人說法,認定鍾淑英涉妨害公務及侮辱公署罪嫌,將她提起公訴。
鍾淑英表示,當天只是因要資料沒有要到,一時激動造成誤會,認為講清楚就沒事了,因目前手邊工作忙碌,先暫時不予回應。
檢方調查,鍾淑英去年11月向市府索取資料,認為遭秘書長陳章賢擱置,11月9日中午前往秘書長辦公室理論時,發現陳不在辦公室,憤而伸手一掃將其桌上文具及電腦摔落地。
陳章賢開完會走回辦公室,邀她入室詳談遭拒,鍾堅持在辦公室外談,鍾即拿手機丟擲對方身上,令陳一臉錯愕。
鍾淑英向檢方表示,她有去陳辦公室掃落對方的文件及電腦,也有往門口丟手機。但稱當時陳並不在門口,她丟擲手機時,陳才剛好出現。她丟手機是表達不滿,並未達侮辱公務員的程度,而且當時午休時間,陳並非執行特定公務。她認為,這只是屬於言論自由,政府應予以容忍。
檢方認定2人案發當發時正好站在門口對話,並非不慎丟中對方。而午休時間僅是公務員午休時間,並非午休時,執行公務即不算執行公務,陳章賢是市府幕僚長,負有與議員溝通責任,當時陳章賢站在門口與她溝通,仍屬執行公務。而言論自由有一定限制,檢方認為,議員於政府機關持手機丟陳,已明顯逾越言論自由的界線,不法侵害公務員尊嚴,全案依妨害公務執行及侮辱公署罪嫌提起公訴。

案發現場凌亂的情形。(取材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