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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50兩黃金遺產去哪了? 兄弟對簿公堂

哥哥指控胞弟私吞父親遺留下來的金條,並因而對簿公堂。(示意圖,記者姚介修攝)

哥哥指控胞弟私吞父親遺留下來的金條,並因而對簿公堂。(示意圖,記者姚介修攝)

2018/08/01 18:5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一對兄弟在父親死後與母親一同繼承遺產,但哥哥指控胞弟私吞原屬於他的5條5兩黃金條,提告請求交付,假使已無實物,則應折算成市價後賠償;面對指控,胞弟全盤否認。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哥哥無法證明主張,判決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這位父親在2008年10月底去世,胞兄認為,家父留有5兩黃金條共10條,包括母親在內、三人均同意由家母保管全數金條,並採兄弟對半分方式分產;而胞弟2015年開始保管全數金條後、曾答應家母會應胞兄要求,交付應還的5條金條給胞兄。

但胞兄指控,胞弟事後未依約交付5條黃金,雖經寄發存證信函也不理,才會提告索要黃金,若沒有實物,則應折算成現金市價賠償。

胞弟則辯,父親未留下金條,僅4筆合計270餘萬元遺產,且母親前年11月中死亡後,胞兄也以「遺囑執行人名義」取走全數遺產,因此不知道母親名下保管箱存放財務明細為何。

法官審理後基於胞兄無法舉證三人均同意由兄弟各繼承5條黃金之主張,也無法證明母親有將黃金交給胞弟保管,或已約定胞弟應交付一半黃金等事,駁回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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