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林俊佑發道歉聲明 挨批加深師生傷害
離譜檢察官林俊佑因強制、恐嚇罪嫌遭起訴,臉書《靠北書記官》社團有人發「狂賀」文。(翻攝臉書)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今天透過特定媒體發表道歉聲明,並要求原文照登確保不失真意,對此花蓮地檢署表示,「這份聲明是他個人發出,署內也是看了新聞報導才知道,對此事件檢方決定『不再回應』。」
林俊佑的道歉聲明一出,在網路又引來批評,有網友留言說這是「脫罪」聲明,哪有家長因為小孩被欺負,就帶著警察一起去幼兒園理論的,況且口氣這麼兇還跟小朋友強調「這是警察叔叔」,明顯語帶恐嚇啊!從道歉聲明裡完全看不到他的誠意。有網友建議他應該先去向被吼的女孩及家長道歉,請求原諒才是正確。
網友留言指出,「一般家長會帶2個刑事仔一起去"溝通"嗎?? 叫警察跟你去是何心態?」、「家長付費讓孩子來上學卻遇到這樣的情況,小朋友的互動要這麼大陣仗的質問!你把人家的小孩當什麼?什麼爛道歉!根本沒誠意啊!爛!」、「原來檢察官可以診斷自己女兒幼兒憂鬱症?!看過醫生沒?」、「去幼兒園溝通自己去就可以呀,要找警察當靠山」、「最後還都是別人的錯 」。
對此幼兒園表示,事發當時曾找過縣府教育處官員檢視過教室監視器畫面,官員認為只是小朋友嬉戲玩耍動作,沒有霸凌情事。針對林檢指控園方沒照顧好她的孩子,導致她女兒長期被霸凌絕非實情,將研擬在8月1日開園後對外方發聲明,對林檢指控嚴正抗議。
幼兒園家長說,從林檢的聲明看不出來是在「反省道歉」,倒是有點在責怪長官、媒體及園方,「根本毫無悔意」,還更加深了對幼兒園師生的傷害,抹滅了老師在教學上的付出及努力。
而林俊佑因強制、恐嚇罪嫌遭起訴,臉書《靠北書記官》社團有人發「狂賀」文,PO文寫,「賀!狂賀「疑似」前本版大紅人、吉祥物、糾察隊長、心靈導師、駐版法務、憲法大師、法學戰神,並將本版提昇至毀憲亂政的高度,唯一被黑掉的那個人,榮登各大新聞版面!身為書記官的我們還不感到與有榮焉嗎?」引來網友留言說「這位檢察官我配過啊,但在我的書記官生涯,讓我身心備受煎熬的檢察官中,他還排不上前兩名 。」、若沒有幫他開門「小心被罵阿。」、「現在這種利用法律賦予他權責,而把自己搞得很大的檢察官不在少數,連法律見解也比別人獨特,唉!只能怨我們自己不會讀書,不會考試。」
林俊佑投書特定媒體的聲明如下:
「首先,我要向長官、同仁道歉,因為我的行為失狀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其次,要向小朋友以及家長道歉,因為我一時氣憤而對小朋友語氣失之過眾;此外,向親愛的家人朋友道歉,抱歉我讓你們失望、難過;兩位小隊長,連累了你們,我深感不安難捨;最後,向廣大社會大眾致歉,引起社會動盪不平之氣,我深感遺憾。
事情發生的緣由,是我發現女兒長期被同學霸凌致身心不穩定,受傷並有幼兒憂鬱症之徵兆。而園方處理態度消極,甚至可能參與其中乃至包庇,一時情緒失控而言行失狀。而因本人來自外地,友人不多,乃找平日工作上夥伴兼當地好友的休假員警,一同前往學校了解,並依照雙方合約(網路上即可找到之定型化契約)所賦予之異議、協商等權利,向園方要求說明。而對調查該霸凌事件之態度推諉,難以溝通,對於事件處理無望,因之悲憤莫名、失神,以致有失態並與對方乃至與小朋友交鋒之不當言論,實感抱歉,然本人絕無恐嚇、強制之犯意,而進入幼稚園與校方溝通是身為家長之權利,更非侵入住宅。另蘋果日報所拍攝指稱之「被罵女童」照片,實係本人女兒,並非期同學,該媒體報導有誤,特予澄清。
本人因急於保護家人,一時言行失當,造成小朋友與其家長之困擾,甚至損及檢方形象,深感抱歉,本人願積極面對處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