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私會小鮮肉被拍 前公婆持影片勒索250萬
TVBS主播秦綾謙2016年間,被前夫吳炳輝帶著徵信社,拍到和小鮮肉安德烈共處,她簽下協議書同意賠償190萬元,並要求銷毀影片及照片,不料事後,其前公婆卻放話威脅勒索250萬元;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前公公吳欣蒼5個月徒刑、婆婆蔡馨樂8月徒刑。(資料照)
首次上稿14:36
更新時間18:0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TVBS主播秦綾謙前年間被前夫吳炳輝帶徵信社,拍到和小鮮肉安德烈共處,她簽下協議書賠償190萬元並離婚,換取前夫不提告,並要求銷毀蒐證資料,不料事後,秦的前公婆卻以握有「光碟」向秦女勒索250萬元;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前公公吳欣蒼5個月、婆婆蔡馨樂8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前年9月底,吳炳輝帶徵信社人員,殺進安德烈位住處,拍下畫面及照片,秦及安德烈因而簽下協議書,承諾各賠償190萬元,換取吳炳輝不提告,並約定相關蒐證資料不能外洩,付清款項後要馬上銷毀。
秦綾謙依約履行,前公婆卻於同年11月間殺到T台見主管不成,竟請秦的同事轉達主管,聲稱握有「光碟」,要求協調秦女賠償婚禮等費用250萬。
當日下午,2人又跑到秦女友人工作處,同樣又說有「光碟」,要求給250萬,嗆聲:「她態度沒有,我就全部給電視台了,播啦!她就身敗名裂…」等。
不僅如此,蔡馨樂在接下來2天內,還2度撥電話給秦的友人威脅:「把該付的錢付一付,東西就會還」、「再來沒有的話,你等這個公布出來…希望她還是好好想,我們也不是不講理的人,現在說250,可以拿出妳的誠意…要分幾期。」
秦報警處理,吳、蔡辯稱是秦騙婚,才會要求秦女賠償結婚費、房租、家具及停車費等,沒有恐嚇言詞。合議庭不採信,認為雙方婚宴及夫妻同居衍生費用,秦都有負責分攤,家具也是一起使用,2人明顯是利用秦女身為公眾人物,不想個人的不名譽私事遭揭露,從中恐嚇獲取更多金錢,犯後又矯飾犯行,毫無悔意,耗費司法資源,惡性非輕;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