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女房東棄屍草叢判免死 惡男聲請交保遭駁
46歲白牌車司機許志銘因欠債,向租他停車位的69歲郭姓婦人借錢遭拒,竟持鋁棒將郭婦敲昏以水管勒斃,棄屍西濱公路草叢,日前被判無期徒刑,法官認為許犯重罪有逃亡可能,裁定延押2個月。(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6歲白牌車司機許志銘因欠債,向租他停車位的69歲郭姓婦人借錢遭拒,竟持鋁棒將郭婦敲昏以水管勒斃,棄屍西濱公路草叢,許認罪並當庭向家屬鞠躬道歉,新北地院6日依強盜殺人罪,判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許於法庭上表示,希望能解除羈押,法官認為許犯重罪有逃亡可能,裁定延押2個月。
許男6日出庭聽判,得知判決結果,許無太大的情緒波動,僅說:「了解」,並透過律師表示,因未來入監時間長,他需安頓妻小及籌措和解金彌補被害人家屬,希望能解除羈押,檢方則認為許涉犯重罪,有繼續羈押之必要。
法官認為,許涉犯重罪,有逃亡可能,因脫免刑責、不甘受罰是基本人性,如無繼續羈押,無從確保嗣之後審判或執行程序能順利進行,因此裁定自17日起,延長羈押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