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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女網友聊天「硬上」 男大生判3年8個月賠90萬

孫姓男大生邀女網友到宿舍聊天發生性關係,事後孫男被控性侵,屏東地院判他3年8個月徒刑,還要賠償90萬元。(記者李立法攝)

孫姓男大生邀女網友到宿舍聊天發生性關係,事後孫男被控性侵,屏東地院判他3年8個月徒刑,還要賠償90萬元。(記者李立法攝)

2018/07/04 15:2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孫姓男大生邀女網友到宿舍聊天發生性關係,男大生未戴套還內射,嚇壞女網友,跑到醫院驗孕並檢查是否破處及染上性病,引起醫護人員注意及通報,孫男被控告性侵成立,法官判他3年8個月徒刑,還要賠償90萬元,可上訴。

孫男透過聊天網站結識柯女,進而邀請柯女到宿舍聊天,柯女因感到疲倦躺在床上小憩,孫男見狀便摸上床脫去柯女衣物,柯女表明不想發生性關係,孫男卻硬上還內射,嚇得柯女趕緊跑到醫院檢查,經醫護人員詢問後,認為柯女受侵犯,遂循通報機制處理。

柯女事後情緒變得憂鬱及焦慮,經醫院鑑定是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孫男被送辦後,辯稱雙方是男女朋友關係,當天和柯女是合意性交,因為他沒有安撫好柯女,只顧著打電腦,觸怒柯女,引發兩人口角,柯女才反咬他「性侵」。

法官根據醫學鑑定報告、被害人及親友等相關證詞,認定雙方非出於合意性交,是孫男為逞一己私慾,漠視被害人意願,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犯後狡辯未見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個月;被害人及家屬另對孫男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法官判孫男應賠償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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