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服務伸狼爪 被判4年、追加判賠30萬元
伸狼爪示意圖。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某女議員的陳姓男助理,幫女選民服務房屋增建請託案,在車內涉伸鹹豬手摸奶,還伸入內褲摸下體,事後想包6千元紅包息事寧人,害女選民得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被高雄地院判刑4年,今再追加判賠被害人30萬元。
判決指出,被害人因房屋增加糾紛問題,經里長介紹找上陳姓男助理幫忙,陳自稱是議員分身,2015年到她的住處討論,再要求上車談,竟稱若發生關係,就能把房子顧好,遭被害人當場拒絕。
不料車開進金獅湖附近停車場,陳男涉嫌伸手進她的衣內摸胸,被害人撥開手高喊「不可以」,被告又把手伸入她的內褲,觸摸到陰毛,涉嫌指侵3至4秒,被害人奮力推開苦苦哀求,並揚言報警,陳男才停下性侵行為,載回她的住處。
女選民不甘受辱,事後佯稱「不會提告,要陳男發誓不會再犯」,被告表示願包6千元,被錄音蒐證提告,陳男否認性侵,辯稱對方在車上談到激動處哭了,還將頭移到他的胸口,他才抱她安撫,手有碰到女方胸部,順手伸入內褲摸陰毛約3 、4 秒,她說不要時就立即收手,並無指侵或伸進內衣情事,堅稱兩情相悅。
法官不採信被告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4年,可上訴,被害人的丈夫證稱,妻曾向他哭訴且失眠,經確診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法官再判陳姓助理需附帶民事判償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