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賣場滑倒骨折 好市多判賠32萬元
2018/06/28 09:4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姚姓老婦人2年前,在好市多公司前鎮賣場滑倒骨折,求償477萬元,高雄地院認定賣場有過失,判決僅給付20萬元,姚婦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改判賠償32萬元,可上訴。
姚婦指出,105年1月3日上午10點多,她在高雄市前鎮區好市多賣場購物,行經賣場2樓第1、2排位置時,因滿地水灘及葡萄果皮散落而滑倒,滑行長達4公尺的距離,導致右髖骨骨折傷害,依消費者保護法要求賠償醫藥費等477萬元,其中4百萬元為精神慰撫金。
被告好市多則指稱,事發當時現場混亂,因急於將姚婦送醫,不知何她如何跌倒,並認為所提求償金額過高。
高雄地院認為姚婦獲賠慰撫金8萬元比較合理,並審酌她提出醫療等單據,好市多共負擔20萬元即可。不過,2審合議庭則認為8萬元撫慰金太少,應再加賠12萬元,總共3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