斃死畜禽運送毀約 屏東縣養豬協會判賠100萬
豬隻斃死的運送,養豬協會有一定的影響力。(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養豬協會去年與昱成生物科技公司簽訂斃死畜禽運送收購契約,事後毀約更換化製場,屏東地方法院判決養豬協會敗訴,必須支付100萬元違約金。
昱成生物科技公司與屏東縣養豬協會在去年1月17日簽訂斃死畜禽運送收購契約,由養豬協會提供運輸車輛來收集斃死畜禽,時間長達10年,內容也言明違約金為100萬元,但養豬協會在改選理監事後,認為這項合約為前理事長潘長成所簽訂,新任理事會不承認契約效力,認為斃死畜禽必須與各畜牧場簽約,協會並無斃死畜禽可交付,且合約長達10年,有壟斷的情形。
不過,養豬協會在停止昱成公司運送化製後,又將化製場改由璇億公司處理,因此法官認為養豬協會所稱無斃死畜禽可交付的說辭不足採證,加上合約內容的收購價格與其他化製廠均價差不多,認定養豬協會沒有事先磋商就違約,判決屏東縣養豬協會敗訴,得支付100萬元違約金給昱成生物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