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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路不平害摔車 女騎士獲國賠34萬

詹女在中山北路五段、中正路口摔車。(翻攝Google地圖)

詹女在中山北路五段、中正路口摔車。(翻攝Google地圖)

2018/06/15 19:07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詹姓女子2013年9月間騎機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北路五段、中正路口,因路面坑洞摔車,導致左大腿開放性骨折、全身多處擦傷,住院手術後更暫時無法工作,氣得提告請求國賠。士林地院認為,路面破損卻未設置任何警示,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確有疏失,判賠34萬4251元。

詹女提告指出,摔車後她被送往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手術住院,出院後仍無法工作,須持續接受門診治療,她不僅支付2萬餘元的醫療費,還損失薪資11萬餘元,另再加上其他醫療必需品、巴士費用及精神慰撫金近24萬,總計求償37萬2993元。

新工處抗辯,該路面破損是因士林紙業公司管線脫漏造成,他們發現後已進行臨時修補,同時委外定期巡察、維護,並通知士林紙業公司限期修復,管理上沒有缺失。

此外,臨時修補後該路面平順無明顯段差,破損深度也小於2公分,可經目視察覺,符合「暫不為養護措施」的情形,事發當下為上午10點,白天視線良好,並無閃避困難,因此摔車事故與路面破損不具因果關係,詹女本身也有過失。

但法官認為,機車展壓過坑洞或凸起處,本來就會影響行進穩定性,且當天到場處理的員警證稱,現場並未擺放警示標誌,新工處顯有疏失,但因詹女請求薪資損失內容包含3萬餘元「非經常性薪資」,應予扣除,遂判新工處應賠34萬42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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