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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殺女友偽裝殉情 高院:訂好郭富城演唱會不可能自殺

沈女前男友今在高院判決後批評,一、二審均輕判像吳典鴻般蓄意殺人犯,無異使台灣成為殺人犯的天堂。(記者楊國文攝)

沈女前男友今在高院判決後批評,一、二審均輕判像吳典鴻般蓄意殺人犯,無異使台灣成為殺人犯的天堂。(記者楊國文攝)

2018/06/12 12:1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28歲男子吳典鴻,疑不滿大他4歲的沈姓女友的父母反對兩人交往,且沈女家人又和蔡姓前男友出遊,竟勒殺沈女並伴屍2天,還在她的電腦留假遺書,想誤導成殉情,並佈置成燒炭輕生假象,再取走沈女手機,開她的車逃亡,吳男被逮迄今均辯稱是兩人是殉情的「謀為同死」,但高等法院不採信,認為沈女本欲參加港星郭富城演唱會,已訂好機票,不可能行前自殺,認定吳犯殺人罪,判他18年徒刑,可上訴,另依侵占罪判罰金1萬定讞。

除沈女家人請求法院判吳典鴻死刑,蔡姓前男友今出庭聆判,批評高院仍將吳典這個鴻蓄意殺人犯輕判18年徒刑,「無異讓台灣變成殺人犯的天堂」,難道就沒有司法正義可以制裁嗎?難怪會有私刑正義不斷出現,他反諷說,連他現在都有想殺人的想法了。

蔡男並指責吳男至今仍強辯沈女的死是「謀為同死」的結果,其實並非如此,只是為了脫罪,可以被輕判。此外,吳男手段兇殘外,還代替死者沈女回應lLINE,試圖隱瞞其死亡的消息,希望法官不要被騙了,而且死者、被害人難道沒有人權嗎?只有犯罪者有人權嗎?台灣司法存在的目的是什。

蔡男並表示,沈女的家人今天未出庭,是至今仍天活在恐懼之中,他們害怕像吳男這麼兇殘的人若放出來要怎麼辦,因為一開始吳男就威脅沈女家人,若沈女未和他在一起,他不惜殺他們全家。

吳男今主動表明不願出庭聆判。

檢警調查,死者沈女家境小康,沈女及哥哥還曾赴美求學,回國後在父母經營的熱水器經銷公司當會計,吳典鴻自稱送貨司機,兩人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後,由沈女出面在蘆洲長安街租套房同居,房租、出遊費用都由沈女支付。

判決書指出,前年8月間,吳男得知沈女父母邀約女兒前男友一同出遊,加上沈女父母反對兩人交往,又不滿沈女赴約,8月14日中午,他在兩人租屋處徒手勒死女友。

由於沈女母親不斷透過LINE聯繫女兒,吳男假冒女友名義,傳訊告知將不參與,再於桌上型電腦內以沈女名義寫遺書「為什要阻止我們在一起?現在又有前男友出來搗亂,我們決定要一起死,死後幫我們合葬在一起」等,還在浴室內故布疑陣,放置燃燒的炭盆,伴屍2天後,開著女友的汽車逃亡,並以沈女的手機傳LINE給沈母,製造沈女還活著的假象。

不過,由於沈女飼養的狗狗遭遺棄在外流浪,民眾尋狗狗內的晶片聯繫沈家人後,沈女父母立即前往租屋處,發現女兒已經死亡;吳男辯稱,他與女友決定自殺,他先殺了女友後,準備自殺未遂。

一審調查,沈女個性開朗,與家人互動良好,雖父母反對她與吳男交往,但她仍堅持與吳男交往,並未承受家庭重大壓力,且她工作之餘積極參加青商會活動,為了擔任親善大使代表活動,常奔波台灣各地拉票,難認她會在選舉前突然結束生命。

此外,前年9月間,沈女本欲赴香港參加郭富城演唱會,已訂好機票,難以想像她會在訂完機票後2天,突然自殺,且她生前沒有前往精神科就醫紀錄,身上也沒有自殘傷痕,更無任何親自書寫的遺書、日記、自殺計畫,斥責吳男剝奪女友寶貴生命,犯後還故布疑陣,惡性重大,判他18年徒刑,侵占罪判罰金1萬。上訴後,高院今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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