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翁未通過平衡檢測被檢方起訴 法官卻判翁無罪
72歲老翁酒駕被查獲,因未能通過生理協調平衡檢測,被屏檢以公共危險罪起訴。(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72歲林姓老翁酒駕被查獲,因未能通過生理協調平衡檢測,被檢方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法官審理後卻認為林翁可能是上了年紀才無法通過平衡檢測,不見得是受酒精影響,判林翁無罪,可上訴。
林姓老翁去年9月間駕駛小貨車與黃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警方到場處理時測得林翁酒測值為0.18毫克,雖未達公共危險罪門檻0.25毫克,但仍屬酒駕行為。
警方對林翁實施酒後生理協調平衡檢測,結果過不了關,遂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認為老翁涉犯服用酒類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提起公訴。
屏東地院法官重新檢視林翁的平衡測試影像檔後,認為林翁已高齡72歲,未能完成測試原因是否與飲酒有關,還是受平衡感與肌肉控制能力較弱所致,顯有可疑,檢方無積極證據證明該車禍是林翁酒後不能安全駕駛所釀,應予無罪諭知。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屏東地院審理後卻認為林翁可能是上了年紀才無法通過平衡檢測,不見得是受酒精影響,判林翁無罪。(記者李立法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