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化逆孫殘殺外婆等3至親 檢方起訴未具體求刑
郭濬毅(中)為了9000多元,用一把鐵鎚敲死外婆、外叔公及外嬸婆,台南地檢署8日起訴,但未具體求刑。(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上個月台南發生「南化三屍案」,38歲郭濬毅為9000多元,用一把鐵鎚敲死外婆李胡木哖及外叔公李清祥、外嬸婆李蘇靜,8日台南地檢署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等罪提起公訴。由於殺害直系血親罪的刑度是死刑與無期徒刑,法界人士分析,郭男判死機會相當高,不過,這件加害人家屬同時也是被害人家屬的兇殺案,讓南檢相當尷尬,家屬也不願提告,因此,提起公訴時未求刑度。
南化三屍案引起外界高度關注,南檢依據玉井分局提出的15項關鍵人證、物證,依殺人、殺害直系血親、加重竊盜等對郭濬毅提起公訴,地院則是認為郭濬毅有逃亡疑慮,因此繼續羈押,但未禁見。
不過,郭濬毅涉及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刑度是在死刑與無期徒刑間擺盪,事發當時反廢死團體曾期待郭濬毅判死,也有律師也呼籲,法官不該在引用兩公約條例不判死,且應該加強心證兇嫌「可教化」的依據,不是只因為犯後態度良好、有抄寫佛經而從死刑減成無期徒刑。
但南檢對郭濬毅提起公訴的偵查階段,並沒有對郭濬毅具體求刑,郭濬毅是求刑死刑或是無期,讓法界人士與反廢死團體好奇到底是什麼原因?
南檢對此指出,南化三屍命案加害人的家屬,同時也是被害人的家屬,例如郭濬毅的母親,郭母的兒子殺害自己的母親,這樣的氛圍相當尷尬,而且3名死者的家屬沒有對郭濬毅提告,檢方也應該要考慮家屬的心情相當矛盾,因此在偵查階段求刑可能言之過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