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公寓縱火凶手判死刑 房東哭訴:受盡冤枉、委屈
新北市中和興南路二段4間老舊公寓遭李國輝縱火燒死9人,「房東」連秋香表示判死是告慰死者在天之靈;強調她苦背3800萬房貸投資合建的公寓遭燒光,還遭冤枉、委屈,直呼她才是真正被害人;圖為連秋香全家經營的佛具行。(記者吳仁捷攝)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嫌犯李國輝去年涉及新北市中和老舊公寓縱火,害死9條人命,法院今判李嫌死刑,「房東」連秋香得知,表示李嫌被判死刑,足以告慰死者在天之靈,而她跟李嫌無冤無仇,卻遭他縱火燒毀投資的4間公寓,苦背3800萬房貸;連秋香今首度對外說明,當時買房是因仲介誇口2年合建完成,從來不是靠租屋賺錢,她不但自掏腰包幫忙沒錢房客,還找慈濟幫忙安置,回想起案發後遭外界質疑、冤枉,房產也全遭燒光,直呼她也是受害者。
57歲的連秋香從雲林北上打拚,她與丈夫、3名子女胼手胝足,子女犧牲學業,國中起就沒再升學,幫忙家裡金香舖、佛具行生意,除了祖厝,子女們靠薪水、積蓄,成家立業,各自買房,與遭縱火的公寓完全無關。
連秋香說,104年初,房仲向她遊說,表示中和興南路二段這排老舊公寓2年內會完成合建,加上房仲一天連續拜訪4次,她看好未來房地產增值決定投資,由丈夫、3名子女名義申貸3800萬房貸,買下興南路二段63號2、3、4樓及65號4樓共4戶;連秋香說,當時簽下房屋買賣契約,才發現不是馬上都更,全家背負高額貸款,只好咬緊牙根撐下去。
連秋香說,火災後,她遭質疑靠房租賺錢,當時她不便對外發言,受盡莫名攻擊、質疑;她說,這些房間都是之前房東隔間好,裡面居住的多是經濟弱勢,她不忍趕走他們,每月只租3000到5000元低價,每個月光催討房租,就要跑上上百次,還不一定拿回所有房租。
連秋香與丈夫說,案發後,她遭受冤枉、委屈,一度面對銀行催繳全數房貸,如果是一般人,早就無法承受壓力,不知道日子如何過下去,但因為她是苦過來的,全家人至今仍設法度過難關。
新北市中和興南路二段4間老舊公寓遭李國輝縱火燒死9人,「房東」連秋香(見圖)表示判死是告慰死者在天之靈;強調她苦背3800萬房貸投資合建的公寓遭燒光,還遭冤枉、委屈,直呼她才是真正被害人。(記者吳仁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