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都不理睬」女童遭姑丈性侵 18歲吞藥自殺...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一名20歲的女子,在9歲、就讀國小三、四年級某天晚上,她與表妹在姑丈租的辦公室客廳睡覺,突然姑丈將她搖醒佯稱「妳尿褲子了」,把她抱到浴室脫去褲子、用濕毛巾擦拭下體,過程中卻用手指侵犯她;此後女子變得鬱鬱寡歡,也曾向表兄弟、姊妹聊及此事,但大人輾轉得知好像都覺得「沒什麼」,女子直到高年級才知這是「性侵」,也因此罹患了憂鬱症,直到她18歲吞藥自殺獲救,爸媽才知道這件事,女子最後鼓起勇氣報案,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傳喚相關證人,偵結依乘機性交罪起訴這名惡姑丈,而男子故意對未滿18歲少女犯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須加重其刑。
女子當時曾向表哥、表妹提及「你們的爸爸性侵我」,但表哥、表妹向大人反應,得到的多是「這種事沒有什麼,又沒有真的碰到,只不過是幫忙洗澡而已」,女子認為大人對她的事並不理睬,因此選擇瞞著自己的爸爸媽媽。
女子此後變得鬱鬱寡歡,高年級時得知這樣的行為就是「性侵」,國中、高中都活在陰影之中,甚至罹患憂鬱症到精神科就診,直到2015年、18歲時留遺書吞藥自殺獲救,媽媽才知女兒10年來的「秘密」。
女子媽媽難過說:「還曾為了女兒狀況不好、上課情況不好而罵她,真的不知道她竟藏了這麼大的秘密。」女兒獲救後也很少提及此事,可能認為大人都沒有很在乎;女子爸爸則說,女兒長大後他才知道此事,女兒曾抱著他邊哭邊問:「以前大人都不理我,現在才說也沒有證據了,該怎麼辦。」女子最後還是鼓起勇氣報案。
女子姑丈供稱,當時他幫一個建案代銷,女童的媽媽也一起從事銷售房屋工作,他在辦公室客廳看到女童跟他的女兒在沙發上睡著,幫兩人蓋被時見女童屁股下的沙發黑黑、濕濕的,便帶女童到浴室將褲子脫下來,開水龍頭時上方蓮蓬頭噴水、濺濕兩人,他立即拿毛巾擦拭女童身體,「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碰觸她的身體」,10年後女子母親打電話質問他,才知道女子認為他性侵。
檢方另傳喚女子的表兄弟姊妹出庭作證,認為女子指控應有其事,偵結依乘機性交罪起訴這名惡姑丈,而男子故意對未滿18歲少女犯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須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