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海隆乳不是名醫開 診所和顧問判賠30萬元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王姓女子透過醫美診所莊姓顧問,指定整型外科權威唐醫生做隆乳手術,術後得知是另一名蘇醫師為她開刀,術後恢復又不佳,王女對醫美診所、莊男、蘇醫師提告民事求償,高雄地院今審結,判醫美診所及莊男需連帶賠王女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中國籍王姓女子於2015年間經友人介紹,向醫美診所莊姓顧問詢問隆乳手術,莊稱可找唐醫師為她作隆乳手術,並以WeChat傳送唐醫師學經歷,並稱該診所的手術房是全高雄醫美等級最高的,抽脂肪在台灣是簡單手術,睡醒就好了。
王女上網查詢,得知唐醫師確實是整形外科權威,並專作隆乳抽脂等手術,便向莊男表示願意至被告曼麗診所,指定由唐醫師實施隆乳手術,該診所排定同年8月間由唐醫師實施手術,但開刀是另一名蘇醫師。
王女指控手術當天,診所員工稱唐醫師馬上來,要求她先在手術、麻醉同意書、隆乳前確認表等文件簽名,當時手術主治醫師簽名欄仍是空白,簽完名刷卡付30萬元後,被推進手術房,施打麻醉藥後見一名醫師進入手術房,不久麻藥作用她陷入昏迷,手術結束後,才發現替她施做手術的是蘇醫師,而非唐醫師。
王女發現診所未給塑身衣,並有嘔吐、胳膊滲血等形況,回診時,手術部位造成疤痕,她回中國整型外科診所檢查,認定手術造成不可逆傷害,跨海提告求償。
被告蘇醫師表示不認識莊姓顧問,更不知莊與王女洽談內容,堅稱沒有醫療疏失;莊男否認王女指控,醫美診所主張王女所提鑑定意見書,不是法院選定的機關所鑑定,認為無證據力,難認有醫療糾紛存在。
高雄地院審酌愛美為女人之天性,原告花費鉅資手術,所求無非塑身及隆乳,展現時下「正妹」的魅力,對施作手術的醫師技術信任,自有一定程度期待,卻使王女被迫於手術前同意更換施作醫師,確有相當程度的損害,判決醫美診所、莊男共賠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