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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友人的9歲孫女 色翁求緩刑硬拗:她說舒服

60多歲蔡姓男子強拉女童到巡守隊貨櫃屋內性侵。(情境照)

60多歲蔡姓男子強拉女童到巡守隊貨櫃屋內性侵。(情境照)

2018/05/29 12:1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60多歲的蔡姓男子,去年4月下午在某巡守隊前巧遇友人9歲孫女,竟起色心,拉她到巡守隊貨櫃屋內性侵,犯後竟強辯「她說很舒服」,還厚臉皮請求判緩刑。高等法院斥責蔡男罔顧女童尊稱他為「叔公」,竟利用長輩身分犯案,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8月。

判決指出,蔡男和女童的祖父認識多年,知道女童只是9歲小學生。去年4月16日下午,蔡男看見女童獨自在新北市某巡守隊前的機車上寫作業,有意染指,拉著她進入巡守隊貨櫃屋內的角落,命令她坐在椅子上,女童不知「叔公」目的為何,就照著做。

不料,蔡男竟將女童指侵,還伸手到她的衣服內亂摸,訕笑問她「舒不舒服?」女童驚恐萬分並露出痛苦表情,不斷喊「很痛」並試圖反抗,但害怕蔡男會打她,只好謊稱「舒服」。蔡男食髓知味,又要求女童坐靠近一點,將她二度指侵。

女童因痛苦不堪,藉口尿急欲脫逃,蔡男威脅她不得對外亂說,還色咪咪要求女童「快點回來」、「等一會我們繼續玩」。女童逃出後,向母親求救。女童母親提告,檢方將蔡男起訴。

蔡男承認用手指性侵女童下體,但否認有強迫情事,辯稱經女童同意,她還說「舒服」,也未反抗,還厚臉皮說,他的身體狀況不好,患白內障,不適合入監服刑,請求判他緩刑。

蔡男律師主張,女童對性事應有所認識,且蔡男未毆打或強迫她,若她不願意,隨時可以呼救,亦可離去;退一步而言,即使女童有小聲喊痛,也難以認定違反意願。

女童則指控,都稱呼蔡男為「叔公」,她是被強迫「做那種事」,因為怕叔公生氣打人,才謊稱「舒服」,其實是很痛苦,因此假借上廁所逃跑,當時叔公還說上完廁所要繼續做。

高等法院認為蔡男罔顧人倫,竟性侵友人9歲孫女,且犯後毫無悔意,重判7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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