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尾隨女學生回家獲緩刑 男子凍未條繼續犯
20多歲的鄭男,先在馬路上瞄準年幼女學生,佯裝成同棟公寓住戶,尾隨進入1樓樓梯間,趁機摸臀。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鄭姓男子於前年間4度尾隨年約13及11歲的少女進入1樓大門,趁機摸臀,甚至強拉被害者到牆邊壓制,但法官卻認為他認罪和解又有衝動控制障礙,給予緩刑,不料他今年又無故尾隨跟蹤女學生返家,檢方認為他不知警惕聲請撤銷緩刑,新北地院法官也認為,鄭男對社會治安及他人居住安寧造成嚴重危害,同意撤銷!
據查,20多歲的鄭男,老是盯上年幼女學生,犯行如出一轍,他先在馬路上瞄準年幼女學生,佯裝成同棟公寓住戶,尾隨進入1樓樓梯間,趁機摸臀,或是等少女走到住處門口,開口需要幫忙,被拒絕後,隨即露出真面目,強行拉扯手臂,因被害者掙扎、喊叫,鄭男才倉皇逃跑。
不僅如此,有被害者曾遭鄭男強行摀嘴、拉到牆邊,所幸她機警說:「讓我再上去1層樓,我就答應你」隨即跑到住處門口按電鈴,鄭男才趕緊逃跑;檢方認為他觸犯強制及性騷擾防治法,請法院從重依強制罪論處。
不過,法官雖認為他無視法令禁制,但考量鄭男認罪,加上有衝動控制障礙等疾病,又與3名被害者和解,依強制罪輕判拘役110日,得易科罰金11萬元,還給予緩刑4年,並命他須完成精神治療。
不料,鄭男根本沒有悔改,今年2月23日下午,再度尾隨1名國小女學生回家,由於女學生早有警覺,自行離開;檢方獲知後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
法官也認為,鄭男之前4度尾隨女學生回家,獲得緩刑不知警惕,對社會治安及他人居住安寧造成嚴重危害,已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且情節重大,裁定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