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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孩趴車頂玩過頭 警方這樣說…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這部計程車行經台北市仰德大道140巷時,前座男子已經將上半身探出車外。(警方提供)(記者陳恩惠攝)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這部計程車行經台北市仰德大道140巷時,前座男子已經將上半身探出車外。(警方提供)(記者陳恩惠攝)

2018/05/19 19:19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昨天上午台北市仰德大道出現一個乘車奇景,1部計程車前座有名年輕人上半身探出車外,稍後1名半裸上身男子竟然趴在車頂,另名半坐在後車窗的年輕人嘻鬧,車內還有人伸長手拍照,這些人玩很嗨,不僅不顧自己安全,也完全不理會往來車輛;台北市交通大隊士林分隊調閱監視器說,針對這種危險搭車的行為,雖然計程車司機無相關罰責,如果警方接獲民眾檢舉,將會對這些乘客追查身分並究責。

這起脫序的搭車行為,發生在昨天上午9時24分許,監視器顯示,1部計程車行駛在台北市仰德大道二段140巷口時,前座的年輕男子率先探出車外,當車行至台北市仰德大道三段與永公路口時,後座男子則將手伸出車外,沒想到車輛繼續往文化大學方向行駛途中,竟然有半裸男趴在車頂。

士林分隊長黃汝華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6條規定「車輛行駛中,乘客其實是不可以將頭、手伸出車外」,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1條規定「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再次呼籲民眾,搭車時千萬不要做出危險的行為,以免影響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黃汝華同時表示,如果民眾將這些民眾攀爬在車頂或半坐在車窗上的危險乘車行為,到市警局的「違規專區」進行檢舉,警方將會針對這些民眾危險乘車的事實,清查他們的身分,予以開罰;至於計程車司機未予制止或規勸乘客的危險行為,由於司機並無違規,也無相關法條可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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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車行至台北市仰德大道三段與永公路口時,前座男子竟然半坐在車窗上。(警方提供)(記者陳恩惠攝)

當車行至台北市仰德大道三段與永公路口時,前座男子竟然半坐在車窗上。(警方提供)(記者陳恩惠攝)

台北市交通大隊士林分隊長黃汝華説明。(警方提供)

台北市交通大隊士林分隊長黃汝華説明。(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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