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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延長線引火奪命 租屋客得賠314萬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2018/05/10 21:3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一個大樓2015年發生火災,導致黃姓老婦遭濃煙嗆死,警消調查發現,起火原因是租屋在該處、半工半讀的20多歲的王姓男子,使用延長線短路所致,被害者家屬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判定王男有疏失,判賠314萬餘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5年7月1日,20多歲、半工半讀、與家人在該大樓租屋多年的王男,早上他出門工作,家裡下午就發生火災,黃姓婦人逃離時遭濃煙嗆昏致死。

一審法院認為王男未注意延長線外膜劣化,導致短路起火有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但二審認為,檢方無法證明王男出門時,接在延長線上的電風扇或電腦等家電用品開關處於開啟運作模式,或延長線有不正常使用等情形,改判無罪。

不過,被害者家屬提出求償,新北地院民庭法官仍認為,本件失火原因,是因延長線線路被覆劣化、絕緣破壞,導致電線發生短路起火,王男出門時,沒把延長線拔除、呈通電狀態,該延長線因被覆劣化、絕緣破壞發生短路起火,火勢快速延燒,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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