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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很可憐...」 失業男寫紙條搶超商得入監

連姓嫌犯寫紙條行搶超商,店員完全配合。 (記者劉慶侯翻攝)

連姓嫌犯寫紙條行搶超商,店員完全配合。 (記者劉慶侯翻攝)

2018/04/28 13: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連姓男子去年拿著一張「我女兒很可憐」、「我袋子裡有一把開山刀」的紙條,從超商劫走2萬多元財物,過了半個月故技重施,從另一間超商奪取5000多元財物,被逮後辯稱,因失業又為了照顧幼女,才出此下策,博取不少同情,惟警方追查發現他另偷了好友7000元及一部機車。法院日前依恐嚇取財、竊盜罪分判4到9月徒刑,連未上訴,得入監服刑。

39歲連男前年8月23日到李姓友人經營的餐廳聊天,見包包無人看管,竟從中抽走7000多元現鈔落跑,李男隨後發現遭竊,調閱監視器才知是好友連男下手,立刻電聯,但連男上演失聯戲碼,李男只好報警處理。

去年2月19日,連男走進台北市一間超商,遞給店員一張紙條,寫著「小哥:我女兒很可憐需要錢過生活,所以我麻煩你等我走再報警,我願意用我的自由來換女兒的生活費,我不想傷害你,我袋子裡有一把開山刀,求你幫幫我,這對你沒差,你一樣上你的班,所以把錢大鈔、小鈔都給我,請麻煩你不要緊張,我也是第一次,我不想傷害你,等我上車」,店員嚇壞,交付2萬2327元與價值3000元的遊戲儲值卡2張。

連男食髓知味,3月2日騎車到新北市一間超商,拿出寫著「將收銀機內現金交出放置在我的塑膠袋內」的紙條,要求店員就範,劫走2000元、3000元遊戲點數及8包香菸。

警方循線逮人,連男承認犯行,另供出連犯案騎的機車都是偷來的,但他自稱因失業又不想要女兒受苦,才出此下策,消息一出,各界關心湧入,不少善心民眾表達願意提供扶助。

兩件竊盜案,連男各被台北地院及新北地院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恐嚇取財2萬多元部分,北院判9月,2000元部分則被新北地院判7月。雖有善心民眾願意幫忙,但連男未上訴,寧願入監服刑,留女兒在外。

嫌犯寫的紙條 (記者劉慶侯翻攝)

嫌犯寫的紙條 (記者劉慶侯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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