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在女友住處性侵她國中妹妹 惡男判7年4月賠80萬

男子逞一時色慾性侵未成年少女,被屏東地院重判7年4個月徒刑,並賠償80萬元。(記者李立法攝)

男子逞一時色慾性侵未成年少女,被屏東地院重判7年4個月徒刑,並賠償80萬元。(記者李立法攝)

2018/04/28 11:3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男子見女友妹妹年幼可欺,竟在女友住處性侵女友妹妹,被害人事後向母親控訴陳男惡行,家屬憤而報警抓人,陳男強制性侵未成年少女被重判7年4個月徒刑,還要賠償80萬元,逞一時色慾,得付出高昂代價。

陳男與女友同居,2年多前某日下午,見女友還在就讀國中的妹妹獨自在房間睡覺,竟起色念,強行脫去被害人衣褲,性侵得逞,被害人事後在母親陪同下報案控訴陳男獸行,將陳男送辦。

法官認為陳男惡行重大,依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4個月徒刑,家屬附帶提起民事賠償,法官認為陳男應賠償被害人及家屬共80萬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