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不甩副連長命令 二兵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判4月

吳男在成功嶺營區挑釁副連長,被依法起訴;但法院考量他已認錯,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資料照)

吳男在成功嶺營區挑釁副連長,被依法起訴;但法院考量他已認錯,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資料照)

2018/04/27 15:1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吳男入伍後進行射擊訓練,但消極不領槍,被值星官點呼後才出列領槍;豈知他拿到後又不依規定持槍,還拒甩副連長命令,並將步槍放在腹部挑釁,事後被憲兵隊移送檢方偵查並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拒絕服從軍事命令,遂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違抗命令」罪論處,但考量已認錯,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提到,去年2月8日入伍的吳男,在成功嶺營區陸軍部隊擔任二兵;同年3月2日上午8時40分,正當全連赴營區靶場進行實彈射擊訓練時,他經值星官多次點呼才出列領槍,但隨後又不依指示將槍持好。

鄭姓副連長接獲通報後出面處理,而吳男不但接連違抗「把槍持好」、「回到座位、站好」2道軍事命令,還四處張望,並將步槍橫放在腹部挑釁;副連長見狀再下第3與第4道指令,要求「把槍交給鄰兵,並坐到位置上」、「如果不交槍給鄰兵,那我就自己拿槍了」,他依舊我行我素。

待副連長下到第5到命令要求「把槍交給我」、並出手要拿走吳男步槍,他仍不放手,還與3名想協助拿下步槍的同梯發生衝突,其中一拳擊中蔡姓士兵左眼,後遭移送憲兵隊偵處,再被移送檢方偵查,並依陸海空軍刑法抗命罪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吳男無視紀律,拒絕服從副連長下的5道命令,枉顧軍紀常綱,嚴重危害軍事安全,但考量他事後承認犯行,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