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妾成群「吸奶法官」胡景彬 貪汙罪判刑16年定讞
有「妻妾成群」、「吸奶法官」渾號的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左),2012年「賣案」收賄300萬元,最高法院今判決16年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有「妻妾成群」、「吸奶法官」渾號的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2012年「賣案」收賄300萬元,三房小妾黃月蟾幫他洗錢;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去年6月依貪污罪判胡景彬16年徒刑、併科罰金600萬元,黃月蟾12年10月,併科罰金400萬元;最高法院今駁回胡、黃共犯違背職務收賄罪的上訴,胡判刑16年定讞,黃月蟾的洗錢罪部分則獲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台中地院一審將胡景彬判刑14年,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16年徒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仍維持二審刑期。
胡景彬在案發時,被查獲4600多萬元不明財產,先前已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4年半、併科罰金450萬元確定,入獄服刑,今年1月獲得假釋。最高法院合議庭今評議確定後,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胡景彬有妻妾3人,育有6名子女,堪稱妻妾子女成群,最寵三房黃月蟾。胡景彬曾投資地下錢莊,在酒店解開酒女胸罩「當眾吸奶」,休職3年後無罪定讞而復職,2013年又涉貪污案。
判決指出,胡景彬2012年承辦「中港大飯店股權爭奪」的民事訴訟,當事人邱錦珠一審敗訴,期望二審能翻案,透過黃月蟾搭線找上二審法官胡景彬。
胡不僅為邱女分析擬定訴訟方向,還施壓對方逼和解;2012年8月雙方和解後,邱女以300萬元與高價琉璃「答謝」胡,黃月蟾把其中的230萬元藏在借人頭開設的保管箱。
胡景彬否認收受賄款,黃月蟾坦承收了300萬元和琉璃,但否認是賄賂,辯稱胡景彬不知情;不過更一審認定,由監聽譯文等證據,都足以認定胡、黃共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最高法院認定,更一審已詳述各項證據的判斷與取捨理由,並逐一駁斥辯詞,判決並未違背法令,駁回上訴,判刑定讞;至於黃月蟾的洗錢罪,原審並未交代她的犯行為何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的「隱匿犯罪所得罪」,而直接適用洗錢罪?因此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