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學長追殺刺學妹 開庭辯:一時氣憤不小心傷到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世新大學英文系大三男學生陳政佑疑似長期追求石姓學妹被拒,去年12月11日在學妹的教室外發生口角,竟涉嫌持預藏的水果刀追殺學妹3刀,台北地檢署上月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審理,陳男承認追砍學妹,但強調「我是一時氣憤,不小心傷害到她,我沒有殺人意圖」。
陳男現仍羈押於看守所,今被提訊到庭,父母親專程到法院看他,退庭後陳父緩緩走向被告席,摸摸兒子的手,但沒說上話,陳男隨即被還押下樓。
陳男向法官說,他高中時在捷運上認識女方,雙方用電話聯繫,起初互動還算友善,「幾個月後她就變了,變得愛理不理」;他升大學後,第一年試著轉學到台北教育大學失敗,第二年降轉至世新,在校園遇到對方,才知道她讀世新。
關於案發當天過程,陳男說,她當天不是刻意去堵她,是在教室外的走廊巧遇她,想問女方為什麼對他這麼冷淡,女方回說她就是不想「鳥」他,他頓時想起她在臉書寫過一些罵他的文章,一時氣憤,就拿出刀子「只是想嚇唬她」。
他說,女方大聲尖叫跑進教室,讓他很緊張,追過去從後方拍她肩膀一下,女方重心不穩跌倒,「我就無意識地揮刀往她刺3刀,當時沒聽到一旁其他學生的勸阻聲,刺完才驚覺自己好像做錯事,就停下手,退到教室後面說我要自首」。
至於凶刀,陳男說是家裡的刀,他之前曾割手自殘就醫的紀錄,案發前他都帶著刀有意自殘。
女方身中3刀,傷勢位於右頸、頭部、耳後,檢方認為陳男攻擊頭部要害,有殺人意圖。
陳男的辯護律師聲稱,陳男患亞斯伯格症,因此須聲請做精神鑑定,但蒞庭檢察官認為,從陳男犯案和偵查中的表現,顯見沒有明顯的意識減損或喪失行為能力,沒必要鑑定;律師又聲請傳喚陳男的母親做證,以證明病情,但檢察官認為陳母與本案無關,沒必要傳喚。合議庭將在評議後決定。
陳男律師說,陳男一直想向被害的女方和家人道歉,希望實質賠償、和解,但顧及被害人與家人的感受,協商不得其門而入,希望法官協助開啟協商大門,進行修復式司法,法官表示會轉達給被害人。
檢、辯雙方都聲請傳喚女方做證,檢察官表示由於女方長期被陳男騷擾,也有被砍殺的事實,請求法院以視訊方式隔離訊問,以保護她的安全,律師對此沒有意見。陳男另聲請傳喚壓制住他的世新張姓助教,和為女方診斷的萬芳醫院許姓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