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性侵未成年女毒犯 警堅稱:是男女朋友交往
[記者王宣晴/新北報導]37歲的楊姓偵查佐遭指控涉嫌性侵未成年女毒犯,更嗆聲「只要好好跟我配合,絕對不會抓妳!」,少女父親發現女兒行為有意,詢問之下才發現遭警員性侵,憤而投訴督察組,不料,雙方最後以80萬元和解,對此,三重警分局表示並未接獲類似報案,調查後發現楊員多年前曾與一名17歲的少女交往,遭到少女家長反對分手,並無性侵一事。
有民眾今晨在臉書「NTPD局長室」貼文,指控楊姓偵查佐逮到未成年少女涉嫌毒品案,竟利用職務性侵該名少女,讓少女相當恐懼,少女父母發現後投訴督察組,楊員更嗆「去告啊 ! 老子後台硬才不怕」,但雙方最後卻私下和解,督查組也未深入調查,整個案件不了了之,讓民眾直呼:「天啊!台灣還有法律嗎?」
警方調查,楊員任職於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去年結婚,103年時利用交友軟體認識該名少女,兩人開始交往,不料少女父母不滿楊員警察身份,要求分手,並以少女未滿18歲為由,要求賠償,最後雙方以新台幣80萬和解,堅稱雙方是男女朋友交往,該名少女也非毒品治安人口。
警方表示,截至今日為止,分局均未接獲事件中的相關人士檢舉;經詢問楊姓警員,嚴詞否認性侵一事,表示是合意交往,而案發時少女已年滿16歲,依《刑法》第240條規定,楊姓警員與少女實屬男女朋友關係,亦未有涉及和誘未滿20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者。
有民眾在臉書上指控員警利用職權性侵未成年少女。(記者王宣晴翻攝) (來源臉書)(記者王宣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