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虐死案聲請再審被駁 高檢署提起抗告
王昊姑姑王薇君。(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2歲男童王昊6年前被母親男友劉金龍等4人餵毒虐死,事後劉金龍被認為有將王昊送醫,無殺人之故意,依傷害致死罪判刑30年確定;高等檢察署根據台大法醫研究所教授李俊億的鑑定報告,主張劉男當時拖延將王昊送醫,顯有殺人故意,以此做為新證據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但高院認為這部分不能動搖原判決之認定而駁回;對此,高檢署已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王昊姑姑王薇君日前獲悉此再審案被駁回,難過得一度說不出話,當時她還趕赴高院門口召開記者會,哽咽質問高院:「這不是新證據?」「王昊的遺體已火化了,叫我哪裡找新證據?」並呼籲檢方要提起抗告。
王薇君說,家屬在意的是刑度和判決,本案已經6年了,歷次聲請再審、非常上訴都遭駁回,司法從來不願給王昊一個公道,「什麼叫做將王昊送醫?根本就是棄屍吧!」她強調,司法院一直說兒虐案是個案,但兒虐案1年發生100多件,「它是一個非常誇張、國人再也無法忍受的通案!」
高檢署針對王昊被虐死案,日前提出台大教授李俊億於去年10月做成的鑑定書,主張王昊被劉金龍等人送醫到院時,已死亡4至6小時,可見劉等人並非真心想救治王昊,此外,王昊血液中被驗出的一、二級毒品已超過成人的耐受度,也可證明劉等人應依殺人罪論處;但高院認定此並非新證據,且不能動搖原確定判決對事實的認定,據此駁回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