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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校新生跑五百障礙丟了命 陸軍司令部判賠476萬

    軍校新生在500公尺障礙訓練時身體不適、送醫不治;高等法院判決陸軍司令部國賠476萬元。(資料照)

    軍校新生在500公尺障礙訓練時身體不適、送醫不治;高等法院判決陸軍司令部國賠476萬元。(資料照)

    2018/04/03 18:2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軍校新生受訓跑500公尺障礙,竟會丟了命?6年前,空軍航空技學院周姓18歲新生全副武裝參加500公尺障礙訓練,當他第三趟爬行穿越「低絆網區」時,因身體不適,送醫後不治。周生父母質疑兒子遭不當操練致死聲請國賠,授課的謝姓上尉教練被依業務過失致死判刑6月、緩刑2年,高等法院認定謝姓上尉過失和周生死亡有因果關係,今判陸軍司令部應賠家屬476萬元;可上訴。

    陸軍司令部主張,謝姓上尉操課時未違反相關規定,當時雖是7月盛暑,但已避開正午炎熱時段,是在上午10時30分許操課,且事前已給周生等入伍新生充份喝水,周生也未表示有任何不適,周生突然有高溫病症狀,且在緊急送醫仍不治,可見操練和周生死亡間並無因果關係。

    不過,高院認為,周生死亡前發生高溫病過程,是在舉手表示身體不舒服後,隨即昏倒被送醫,可以認定他當時是處於高溫病第二階段的「熱衰竭」時已撐不下去後,舉手示意隨即發生第三階段的「熱休克」結果,可見周生是在當時38度高溫、因激烈運動及不利環境下引發高溫病,而謝男是授課教官,卻未發現周生當時身體明顯不適,有過失責任,陸軍司令部應負起國賠責任。

    高院也認定,周生未在感覺身體不適的高溫病最初階段,即發生「熱痙攣」時即舉手示意,卻錯誤地「硬撐」,以致發生不治憾事,周生自身也有3成的過失責任,因此陸軍司令部須負責7成過失責任,今判須賠周生父母4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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