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賣電子菸 另售含尼古丁補充液被訴
含尼古丁的電子菸補充液還是違法(資料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洪姓男子從事電子菸油販售,認為有利可圖,從拍賣網站上購入含尼古丁補充液,又在拍賣網站上以每瓶280元至800元出售牟利,台中地檢依違反藥事法起訴。
據了解,電子菸油的補充液有不含尼古丁,也有含尼古丁的補充液,而我國對於含尼古丁的補充液還是列為禁藥,署於需經申請許可才得販售的禁藥,但網路上已有不少業者暗中偷跑,販售電子霧化器的同時,也兜售含尼古丁之補充液。
起訴書指出,洪姓男子經營電子菸油長達一年,明知有含尼古丁的補充液還是禁止販售,自稱從拍賣網站上購得,在自家連結蝦皮拍賣網站,以每瓶280元至800元出售牟利,桃園市衛生局人員上網購買後發現,由保三總隊第一大隊報請偵辦。
洪男到案辯稱他不知道販售的電子菸油裡面有含尼古丁,但檢察官認為被告從事此行業1年以上,市售有不含尼古丁補充液,也有多種產品是含尼古丁,不能推諉不知情,所辯不足採。
電子霧化器(俗稱電子菸)已經合法上市,但補充液因含尼古丁還是常出問題(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