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起步又急煞 後車撞前車「無過失」
被撞傷的楊姓女騎士說,她綠燈起步時,前面的機車突然煞車,她下意識跟著煞車,下一秒就被後方的蔡男撞上。示意圖,人事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0歲蔡姓男子去年8月間,駕駛小貨車行經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金和路交叉口,號誌從紅燈轉成綠燈後,他跟著前方機車一起起步,豈料,前方機車起步又緊急剎車,蔡男反應不及撞上,造成楊姓女騎士倒地受傷,他也因此被控業務過失傷害罪,不過,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當時楊女與蔡男都是綠燈起步、距離很近,楊女因前車起步又急煞,後方蔡男確實來不及防範,難認有過失,偵結予以蔡男不起訴。
被撞傷的楊姓女騎士說,她綠燈起步時,前面的機車突然煞車,她下意識跟著煞車,下一秒就被後方的蔡男撞上;蔡男喊冤說,當時他同樣綠燈起步,不知前方機車為何突然煞車,他來不及反應所以撞上。
檢方認為,從現場圖及雙方證詞,楊女、蔡男當時是停等紅燈,兩車前後距離很近,前方的機車起步又煞車,後方車主並無充分反映的空間及時間,難認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