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打麻將「抽頭」遭賭博罪法辦 基檢以這原因不起訴

    打麻將收抽頭金,被控賭博罪,基隆地檢署認定抽頭金拿來買東西給大家吃,並未為了營利,遂處分不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打麻將收抽頭金,被控賭博罪,基隆地檢署認定抽頭金拿來買東西給大家吃,並未為了營利,遂處分不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2018/03/16 13:58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余婦在住處開桌聚賭,從中收取「抽頭金」,被警方依賭博罪嫌究辦。基隆地檢署調查,余收取的「抽頭金」拿來買食物,認定並未藉賭博營利,遂處分余婦不起訴。

    余婦今年2月間上午10時許,約葛姓等3友人到她基隆市七堵區住處打麻將,說好每底100元、1台20元,只要自摸就要給她抽頭金50元。

    警方接獲余婦鄰居報案,前往查緝,發現余婦有收取50元抽頭金,依違反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罪移送法辦。

    余婦在檢察官調查時喊冤指出,她收抽頭金是拿來買東西給大家吃,湊到200元就不再收了。

    檢察官詢問葛姓等同桌牌友,3人均證稱,余婦收取抽頭金確實用來購買食物之用。

    檢察官因此認定,余婦收取抽頭金並非為了營利,與「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罪,須藉賭博營利的構成要件不符,遂處分她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