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性騷改判罰薪惹議 職務法庭將改為二審制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宣布,司法院將研修「法官法」與「公懲法」,把職務法庭和公懲會改為二審制。(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已退休)涉性騷擾女助理,職務法庭改判罰款1年薪俸、約216萬元,不用免職,引發外界抨擊「法官相護」,司法院13日表示,已著手研修「法官法」與「公務員懲戒法」,把職務法庭和公懲會改為二審,讓當事人有救濟機會,但強調是依照大法官解釋752號修法,絕非「陳鴻斌條款」!
司法院表示,752號解釋指出,若判決不利於當事人,應提供至少一次救濟機會,但職務法庭現行為一審確定制度,判決後,當事人除非有正當理由才能提起再審,只是這種機率很低。
司法院指出,職務法庭將朝三大面向改革,第一,研修職務法庭與公懲會為二審制,賦予當事人不服判決時,有權上訴尋求救濟,藉以發揮糾錯或權利保護功能。
其次,目前職務法庭法官均為現任各審級法官,共12名,未來擬擴增遴選外部成員,引進非法官人士擔任職務法庭法官,但初期只限於熟悉法庭活動成員,例如律師、法學教授,合議庭成員仍限於5位。
第三、涉及性別議題的案件,司法院擬修法明定職務法庭法官性別比例,但此制度是否將擴及最常碰到性騷擾案件的刑事與民事庭?司法院回應「理想」上應是如此,但執行面上可能有困難。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修法將研修職務法庭法官遴選規則、審理規定、事務分配規則、職務法庭辦理案件應行注意事項,預計6月前送進立院。
此外,呂太郎說,未來將持續開設性別平等課程,修訂法官及其他同仁在職進修規定,明定每年應接受一定時數的性別教育,強化性平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