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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店女店員忙補貨 副店長強吻襲胸

鞋店副店長趁女店員補貨時,趁機襲胸強吻,林男賠償30萬元,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記者陳慰慈攝)

鞋店副店長趁女店員補貨時,趁機襲胸強吻,林男賠償30萬元,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記者陳慰慈攝)

2018/03/02 19:1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擔任鞋店副店長的林姓男子,趁女店員補貨時,趁機伸出狼爪,伸手撫摸女店員胸部、身體,還強吻對方,女店員掙脫後躲到櫃台下哭泣,林男才停手,林男賠償30萬元向女店員道歉,雙方達成和解,新北地院今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另得服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24小時法治教育,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在新北三峽一間鞋店擔任副店長,前年12月,見店內其他同事都去吃飯,僅留他跟女店員獨處,竟趁女店員在補貨時,從背後架住女店員身體,一手抓住她雙手、一手則伸進她衣服撫摸胸部,還親吻女店員臉頰。

女店員嚇到拼命掙脫,躲到櫃檯下哭泣,等到其他同事吃飯回來,她馬上跟其他同事哭訴並在協助下報警。

開庭時,林男認罪並賠償女店員30萬元當補償,新北地院因此予林男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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