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慘遭輾斃爆頭慘死 肇事貨櫃曳引車無過失
田姓婦人在住處附近疑遭貨櫃車輾斃,橫死街頭,警方到場採證,追肇逃車輛。(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田姓婦人去年3月間被發現爆頭橫死馬路,警方循線逮到肇事的貨櫃曳引車鍾姓駕駛;基隆地檢署認定,田婦全身黑衣、褲,醉趴在地上,加上道路昏暗,很難預期鍾能看到,加上鍾已與家屬和解,因此處分他不起訴。
59歲田姓婦人是基隆市警二分局八斗子派出所長鄭億宏丈母娘,她去年3月間晚間與友人餐敘後,獨自步行返家。
當晚9時許,被公車處員工發現她陳屍在基隆港西岸聯外碼頭專用道上。
基隆市警四分局中華路分駐所警員趕抵,連夜採證、調閱監視器,逮到田婦是被駕駛貨櫃曳引車的43歲鍾姓駕輾斃,依業務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送辦。
檢察官調查,事發前,田婦醉趴在事故地點,才被鍾駕駛的貨櫃曳引車右前輪輾過頭部,當場死亡。
檢方認為,事故地點為聯結車專用道路,夜間雖有照明,但天色仍屬昏暗,很難期望鍾能看到穿著黑色衣、褲子,趴在地上的田婦,認定鍾並無過失,因此處分鍾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