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有溫熱感」…捷運OL連忍兩次 女大生吼退癡漢
捷運痴漢在擁擠的捷運車廂內用下體頂OL屁股,對方不敢做聲,他竟食髓知味,二度遇上又「頂」上去,還頂另名女大生,慘遭怒斥,落跑敗跡被逮。示意圖,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男子阿鴻今年中搭乘台北捷運板南線,見粉領族小寧(化名)穿著短裙,曲線畢露,竟起了色心,用下體猛頂她的臀部,小寧隱忍不發,過了11天,阿鴻又在同一條捷運看到小寧,有著上次的經驗,讓他有恃無恐,二度犯案,結束後不滿足,續以相同方式在同一節車廂騷擾另一名女大生小綾(化名),被小綾大聲喝止,小寧聽到後也勇敢站出來指控,雖然阿鴻通盤否認,台北地院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110日,得易科罰金11萬元。
今年4月28日早上8時許,阿鴻利用捷運車廂擁擠機會,硬擠到小寧後方,用下體抵住她的屁股,小寧感到溫熱,移動屁股,未料該物體也跟動,她不敢回頭,只敢透過車窗反射查看後方,見阿鴻揹著包包,雙腿間中央頂著她,一臉若無其事樣,令她不好意思制止。
過了11天,小寧照平常作息搭車上班,同一時間、相同路線又感到「屁股有溫熱感」,再度透過車窗反射觀看,驚見「同一男子」,嚇得她趕緊用包包遮住屁股,避免受阿鴻侵犯。
阿鴻意猶未盡,用相同方式向一旁的小綾身魔爪,小綾曾遭性騷擾過,意識到屁股上的「溫熱凸起物」是男性下體,馬上轉身制止,小寧也不再姑息,站出來指認,阿鴻否認犯行,並趁列車靠站時逃離,事後警方依其悠遊卡刷卡紀錄緝捕到案。
阿鴻否認當捷運痴漢,但法官根據車廂監視器、刷卡紀錄、證人指證等因素綜合判斷,認定兩女與阿鴻素昧平生,無故意誣陷的理由,判阿鴻有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