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校長告老師誹謗不起訴 遭反控誣告GG了
嘉北國小校長許忠和與原在校內任職的老師互告。(記者王善嬿攝)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嘉北國小校長許忠和於民國104年控告同校郭姓老師誹謗,郭姓老師獲不起訴後,反控許忠和誣告,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許忠和4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許忠和不服上訴,二審判決予以駁回。
記者打許忠和手機,有響但沒人接,未獲回應。嘉義市政府教育處長余坤龍說,待收到判決書後,依法處理。
提告的郭姓老師已離開嘉北國小,目前任職於嘉義縣民雄鄉福樂國小,郭姓老師事發後因訴訟身心俱疲,另附帶提出民事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