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手套行竊怕留指紋 得手竟忘了戴走 竊賊GG了
竊賊行竊戴手套,得手卻忘了帶走,讓警方比對出DNA,循線逮到他。(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董姓男子行竊路旁貨車,將貨車上失主的生財工具搬個精光,卻遺忘犯案時戴的手套,讓警方採到DNA循線逮獲。基隆地院審結,依竊盜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37歲董姓男子去年10月間某日凌晨4時許,發現一輛停在新北市金山區路旁的小貨車,因車門壞掉未上鎖,竟以車上的鑰匙發動後整輛車開走。
金山警方循線找到車時,車上噴漆機、機槍頭、噴槍、工業用電風扇、電動攪拌機等物品,全數遭竊。
警方在車上排檔桿旁發現一雙手套,經採集檢體後,在手套內比對出董姓男子的DNA,讓警方循線逮到他,追出贓物,董男因而百口莫辯,坦承犯行。
法院審理依竊盜罪判董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9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