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局警員當小王 偷吃人妻判賠50萬
航空警察局已婚蔡姓警員,念念不忘求學時交往的王姓前女友,竟以警用電腦偷查王女個資,聯絡邀約敘舊,明知王女已為人妻,仍發生4次性關係。(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航空警察局已婚蔡姓警員,念念不忘求學時交往的王姓前女友,竟以警用電腦偷查王女個資,聯絡邀約敘舊,明知王女已為人妻,仍發生4次性關係,新竹地院依相姦等罪判刑4月、易科罰金12萬元;民事部分再判蔡員需賠償王夫50萬元。
判決指出,蔡員明知昔日同窗王女已婚,仍使用警用電腦「M-Police」查詢系統,查詢王女戶籍資料、駕駛執照紀錄、駕駛違規紀錄等個人資料,藉以聯絡餐敘,以致舊情復燃,2人於2016年在桃園市蔡員住處及不同飯店等處發生性行為4次。
王夫指控,2人相姦行為破壞他的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屬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致精神上陷於嚴重痛苦狀態,而需求助精神科醫師治療,迄今仍難以回復,為此民事部分求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官認為,王夫原本期待與配偶圓滿幸福生活,因蔡員與王女相姦行為毀於一旦,承受親友同事異樣眼光,精神陷於嚴重痛苦難以平復,判蔡員應賠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