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衝女廁掏「小弟弟」 惡狼:不可能性侵80歲
王姓男子是性侵慣犯,去年2月因酒後性慾高漲,竟衝進女廁並掏出「小弟弟」擬性侵如廁中的8旬婦人。(情境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王姓男子是性侵慣犯,去年2月因酒後性慾高漲,竟衝進女廁並掏出「小弟弟」擬性侵如廁中的8旬婦人,所幸老婦大喊「救命」,女兒聞訊衝進女廁解救,王男才落荒而逃,警方獲報將他拘提到案,王警訊認罪,但後來改口稱「不可能性侵8旬老婦」;高等法院不採信,今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王男2年徒刑,仍可上訴。
這件罕見的性侵8旬老婦未遂案的主角王姓男子,曾犯下2件性侵案、強盜案,被重判16年,連同案發後被羈押,以及服刑13年多,直到前年5月才出獄。
不料,去年2月3日下午王男酒後到新竹市某公園旁公廁上廁所後,因酒後性慾高漲,竟跑到隔壁的女廁破門,掏出生殖器擬性侵正在如廁的8旬老婦。
老婦使勁推打王男欲逃離,但王男藉身材優勢壓制,並強脫她的褲子欲性侵,老婦心急大叫「救命」,在外等候的女兒聞聲前來敲門解救,王男堅不開門,老婦女兒警告說「再不開門,我就報警」,王男撂話「妳就去報警,我沒有在怕的!」忽然間打開女廁門,趁隙逃離,騎機車落跑。
老婦差點遭惡狼性侵,頸部被抓傷、右手及左手挫傷、右膝擦傷,返家休養,原本認為嫌犯(王男)還是年輕人,看起來約30多歲,不想提告,但不久想到王男隨機性侵婦女,若不報案以後可能還會有人受害,隔天才在女兒陪同下報案。
警方受理後調查,查出嫌犯就是前一天即2月3日下午酒後騎車被臨檢查獲酒駕,酒測值0.6的王姓男子,當晚將他拘提到案。
王男到案坦承酒後性慾高漲,因看見有人進女廁,就隨機挑選作案對象欲性侵,一審也供稱有性侵未遂犯行,並稱「我有喝酒和吃安眠藥,誰知道我做了什麼」;但高院審理時,王男卻翻供,稱他有女友,不可能性侵80歲婦人。
不過,法官綜合老婦、女兒證詞、老婦傷勢、王男警訊、一審供詞,認定王男犯行明確,另針對律師指王男酒後亂性、且有憂鬱症和精神疾病,應獲減刑或免刑,高院特別將他送交精神鑑定,鑑定結果是王男並無精神疾病或精神異常,而且犯案時,也無精神障礙或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情形。
高院指出,王男隨機挑選公廁欲性侵婦女,惡性重大,他上訴高院卻翻供否認犯罪,且未和被害老婦和解,看不出悔意,但考量老婦表示願意再給王男自新的機會,今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2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