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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討2千萬才願結婚 他拒絕結果被控「硬上」4次

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2018/01/09 16:5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50多歲單身的林姓男子,一直渴望有個伴,他在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小婷(化名),小婷指控對林男對她性侵,還一連「硬上」4次,林男反控小婷跟他要2千萬元才願意結婚,懷疑自己遭到仙人跳,新北地檢署認為,女子未於第一時間報警,事後不但傳簡訊給林男報告行蹤,還與林男相約吃早餐,不符常情,認定林男罪嫌不足不起訴。

去年7月,林男透過「Beetalk」認識30多歲的單親媽媽小婷,翌日晚上小婷到林男家推銷茶葉,小婷指控,她以為林男與家人同住,到了他家之後,才發現林男一人獨居,兩人坐在沙發上聊天,沒想到聊著聊著,林男突然摟著她的腰往後倒,她嚇到愣住,林男便把她抱到房間,強脫她的衣褲性侵4次得逞,第一次被霸王硬上弓後她想離開,但因房門被鎖加上衣服被林男拿走,所以沒走成功。一週後她約林男吃早餐,是想要知道林男的真實身分再報警。

林男到案後喊冤表示,兩人在你情我願下嘿咻,後來小婷約他吃早餐,他想趁機進一步跟對方談交往或結婚,未料對方卻獅子大開口要求「結婚要2000萬元」 ,他拒絕要對方不要再打擾他,接著就被告性侵了。

檢方認為,小婷在被性侵1次後,仍願配合林男性侵3次,案發後小婷還傳訊給林男說:「你想追我」、「還老婆咧」、「把你的照片傳過來給我媽看」等語,並向林男交代自己的生活起居及行蹤,且未於第一時間向警方報警求助,與被害人遭性侵後反應不同,因此認定林男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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